幼儿保育:
可在幼儿园、保育院、托儿所从事幼儿保育员、幼儿园保健员工作;在幼儿学校或事业单位从事文员工作;
在计生部、妇幼保健院等企业的从事幼儿育婴员相关工作:在妇幼保健医院、儿童医院从事儿童营养管理师、家庭教育指导师等工作;在幼儿园等学前培训机构从事幼儿教师工作。